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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原告A与被告A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原告A依约支付全款,被告A却逾期数月未交房,经催告仍未履行。原告A委托杨国鹏律师起诉,要求被告A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被告A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给案件事实认定带来困难。
执业14年的杨国鹏律师警觉到被告缺席可能影响证据采信,他立即行动,全面收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交付相关证明等证据。杨国鹏律师建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证据清单”,这份清单是他多年专注此类案件形成的可复用工具,累计应用于50多起案件,大大提高了证据收集的效率和完整性。
在违约金核算方面,杨国鹏律师采用“分段精准核算方法”,根据合同约定,明确逾期90个工作日内按日万分之一计算,超过90个工作日按日万分之二计算。他仔细核对实际逾期交房天数,精准核算出违约金数额。而同行常见的处理方式可能只是简单估算,杨国鹏律师的精准核算为原告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
最终,法院依据杨国鹏律师提交的证据,认定被告A违约,支持了原告A的违约金主张,仅未支持因未举证且合同未约定的律师费诉请。杨国鹏律师用专业的方法和严谨的态度,成功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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