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我们先看下法律是怎么说的。在明示诉讼法中第63条,证据有以下这几种
第一:书证也就是书面证据。
第二:物证。
第三:试听资料就是录像录音 。
第五:当事人陈诉。
第六:鉴定结论。
第七:勘验笔录。
这上面我们也可以看到录音也算是一种证据之一,是有效的,但是录音的证据也不是全部都是有用的,在录音过程中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说没有侵犯以上两点他就不会影响他的效力。这个录音的时候最好是用录音笔,需要吧录制的主体先定下来,然后才能证明出借人和借款人双方存在关系,发生了什么事。不然连对方什么身份都不清楚,录音也是没有任何作用的。
首先在录音中也要体现是什么时间比如什么时间借的,什么时间归还。同时也要在录音中多多引导一些有用的,一些无关的比如聊天内容什么的就是需要再录制过程中多问问题,然后让对方回答,你问什么他承认什么,最好是先用书面形式先列出来。这个录音原件也需要保存好.不能有剪切和损坏。下面还有另一种形式
举个例子”张三借李四六万块钱,但是张三就碍于面子没有让李四打欠条,然后现在问对方要钱,但是对方没说不给也没说不还,只是一直推脱。张三当时也没有录音也没有欠条,但是在催款的时候是发短信和对方进行沟通的,短信里面有提到过钱的数目,李四也是一直答应还钱的,也承认欠钱的事实。其实这个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存在的,因为目前是手机都是实名制,短信也是以文字形式存在的,说明你们两的确存在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