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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原审法院认定M某(甲X)与乙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威胁多家单位索要钱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年,M某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M某不服提出上诉并委托李建鹏律师。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案件,提出罪名定性错误,应认定为受贿罪而非敲诈勒索罪;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等辩护意见。二审庭审中,他结合证据和法律适用充分论证。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二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财物符合受贿罪特征,纠正原判,M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
李建鹏律师能如此成功办案,得益于他曾在检察院的工作经历。在检察院期间,他参与办理多起重大案件,组织参与多项专项活动,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这种经历让他熟悉公诉流程和证据审查要点,能从公诉人的角度预判案件走向,又能以辩护律师的身份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精细化阅卷、重构证据链、剖析法律适用争议的策略,也使他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
在另一案件中,甲因支付39万让乙退出投标被控串通投标罪。李建鹏律师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链及法律适用分析,提出串通投标前提不成立、甲无实际投标行为、无危害后果、无非法手段等辩护意见。法院采纳了部分意见,虽甲仍构成犯罪,但仅被判处罚金,有效限制了罪责范围。
李建鹏律师总是专注于案件细节,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有力辩护,在刑事辩护领域默默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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