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直接联系对方和对方协商,要求归还孩子,对方拒绝归还,则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还回给有监护人。比如:孩子在没有经过母方的同意情况下父方方私自带走,父方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情合法的,但随之也是对孩子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在办理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在协商的时候需要就孩子的监护权、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协商达成一致之后,才能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就是说在孩子的抚养权和监护人确定之后,在根据法院的判决上来说,是不得再进行变更监护人,随之另一方在没经过监护人的同意下是不能私自就带跑孩子。
以下是有关孩子的抚养权如何确定的内容:
1、为更好的照顾孩子,我国法律规定2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都是会由女方来抚养,但是也有特殊的情况下,孩子可以由父亲来抚养。比如:孩子不宜和母亲一起生活的,也就是母亲患有传染病或者是治疗不好了的严重疾病,这种情况母亲不适应抚养孩子了,那么父亲就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了。如果是父母双方达成一致的意见,两周岁以下孩子可以随父亲一起生活,并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法院可以给予准许。
2、如果孩子的已经年满2周岁以上但是还未成年的话,父亲和母亲都可以要求随自己生活,具体可以根据以下情形来判定:如一方有以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给予优先的考虑:(1)父方或者母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而失去了生育能力的;(2)孩子在从小就跟随其另一方生活的时间比较长,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有明显不利的影响;(3)一方在无其他子女的,而另一方在从新组建家庭后又生育了其他子女的;(4)子女在跟随一方随其生活,但是对子女成长有不利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亲和母亲在抚养子女上的条件大致相同,都具有良好的条件来抚养子女,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随其共同生活,但子女从小到大都是独自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一起生活了多年,那么法院则根据祖父母或者者外祖父母的身体条件、环境条件等来进行判断双方的长辈有没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4、如果孩子已经年满了10岁但是并没有满18岁,父母双方在子女抚养上面意见不能达成一致的话,会有限考虑孩子自己的想法,并且尊重孩子的意见,让其自己选择和父亲或是母亲一起生活。
5、如果夫妻双方都可以很好的保护子女成长的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都有良好的环境和基础条件,那么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问题没有任何的争议情况下达成了一致的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照顾子女,法院也是会可行准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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