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背景:实刑风险逼近
B某是某文化艺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主营高端管乐器进口、销售与艺术培训,在行业内口碑不错。然而,2024年,B某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某海关缉私分局立案侦查。
侦查发现,B某有三种走私模式。一是通过水客带货,与国外供货商共谋,将300余支乐器以“蚂蚁搬家”式通过多地旅检渠道入境;二是低报价格,走私进口50余支乐器,伪造合同、发票压低申报价格;三是伪报贸易性质,将一般贸易货物伪报为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贸易。海关初核偷逃税额超过100万元。
按照法律规定,若按个人犯罪处理,B某将面临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无缓刑可能;即便按单位犯罪,100万元也是“情节严重”的分水岭,作为单位负责人会跳档加重量刑。B某到案前表示,公司一直合法经营,是因自己对海关政策理解不足,被供货商误导才涉案。他一旦被判实刑,公司将难以为继,员工也会失业。
二、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一)主体定性: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侦查初期,办案机关倾向认定B某个人犯罪,理由是走私行为由B某对接供货商、支付货款、接收货物,资金流与个人高度关联。
辩护律师周文达团队从单位犯罪展开体系化论证:
1.意志归属:走私行为是为公司经营所需,乐器用于公司销售与培训业务,采购、定价、收货按公司运营流程执行,体现单位整体意志。
2.利益归属:全部违法所得归公司账户,用于公司日常运营、员工工资、场地租赁,未被B某个人侵占、挥霍。
3.主体适格:公司合法注册、持续经营,具备乐器进口与销售资质,并非为犯罪而设立。
4.决策程序:涉案行为由B某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作出,属于单位负责人履职行为。
此外,律师还检索并提交最高检企业合规典型案例、案发当地同类不起诉/缓刑案例。检察机关经审查,采纳单位犯罪意见,将公司列为被告单位,B某认定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法院认为,从行为的意志、利益归属等多方面看,符合单位犯罪的认定规则,所以采信了辩护律师的观点。
(二)税额核减:偷逃税额能否降至100万以下?
海关初期计核偷逃税额逼近110万元,若该数额被法院采信,即便认定单位犯罪,B某仍面临三年以上实刑。
周文达律师团队对《海关核定证明书》开展实质审查,发现核定税额中存在数量重复计算的情况,水客带货部分与低报价格部分有少量重叠统计,还将公司部分合法一般贸易进口记录混入走私数额。
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详细法律意见,指出原核定证明书程序违法、事实错误,不能作为定案依据。最终,海关重新计核,核减近15万元,将最终偷逃税额定格在94.8万余元(约95万元)。法院认为,律师提出的证据和理由充分,原核定税额存在错误,所以支持了税额核减的请求。
三、案件结果
经过一系列辩护工作,检察机关作出量刑建议:被告单位某文化艺术公司罚金人民币95万元;被告人B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庭审中,辩护律师继续强化辩护意见,法院经审理,采纳全部量刑建议,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罚金;被告人B某被判处缓刑。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如果从事进出口业务,一定要加强对海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业务合法合规。在经营过程中,要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报关等流程,避免因疏忽或误导而陷入法律风险。一旦遇到问题,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积极配合调查,争取从轻处理。
五、结尾
本案中,B某原本面临三年以上实刑,最终却获得缓刑,这一结果令人欣慰。这不仅让B某的公司得以继续经营,也让员工们保住了工作。
周文达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他执业10余年间,承办了近600件刑事案件,其中不乏经济犯罪类案件。在处理这起复杂的走私案件时,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从主体定性到税额核减,每一个环节都精心辩护,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