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戎畅律师,2021年执业于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服务于武汉汉阳区。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近5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
在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中,原告郑X、王X因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X、吴X,要求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律师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提交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法院审理查明,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最终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
同居关系析产及共有房屋分割纠纷案里,原告小X与被告小X自2005年起以夫妻名义同居,未办理结婚登记,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两处房产,均登记在小X名下。后双方感情破裂,小X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并分割房产。戎畅律师协助小X收集房屋产权信息、装修支出凭证等证据,证明双方财产混同。一审法院认定案涉房屋为同居期间共同购置,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小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买卖合同纠纷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案中,原告李X持载明欠款人小夫、标注“老婆XXXXX”的欠条,将小夫、XXXXXX一并诉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支付货款及利息。XXXXXX委托戎畅律师应诉,律师提交工商登记信息、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主张欠条非本人签字、粉面店为小夫个人经营、债务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二审法院查明事实后,撤销一审判决,改判由小夫单独支付货款317660元及相应利息,驳回李X对XXXXX的全部诉讼请求。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中,原告张XX与被告黄X签订拆迁还建期房买卖合同,签约当日全额付清购房款。近十年还建房未动工,原告购房居住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诉至法院。戎畅律师作为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梳理完整证据链,驳斥被告以政府未通知分房为由主张无逾期交房责任的观点,指出交付房屋是出卖人法定核心义务,不能无限拖延。最终法院确认合同于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之日解除,判令被告全额退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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