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龙X某身为锦州XX新区某某村文书,因在土地承包过程中与村书记共同套取集体土地承包费,被公诉机关指控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两项罪名。20XX年至20XX年间,龙X某与他人非法套取土地承包费29.16万元,个人分得12万元,还收受好处费3万元。涉案金额较大,且为共同犯罪、数罪并罚,龙X某面临实刑入狱的巨大压力。
就在龙X某陷入绝望之时,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送到了来自辽宁锦州的李楠律师手中。李楠律师执业以来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接受法院指定担任辩护人后,李楠律师全面梳理案卷材料。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精准锁定对龙X某最有利的从轻、减轻情节。首先,龙X某系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其次,在共同犯罪中,龙X某受村书记指使、安排,起次要、辅助作用,地位作用相对较轻;再者,案发后龙X某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5万元,积极挽回村集体损失,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另外,龙X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悔罪态度诚恳;最后,龙X某无前科劣迹,平时表现良好,符合社区矫正条件,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上述要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他重点强调自首的法定从宽价值、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以及全额退赃、认罪认罚等酌定从轻情节,明确提出对龙X某适用缓刑的辩护请求。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的全部辩护观点。最终判决龙X某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罚金已全部缴纳。同案主犯赖XX被判处实刑一年三个月。原本面临实刑入狱的龙X某,在李楠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成功获得缓刑判决,无需入狱服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自身的人身自由与家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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