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分案处理破困局
在津南区的商业活动中,一位当事人与某劳务公司签订了多份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约定为劳务公司的多个工程项目提供劳务施工,涉及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工程完工后,劳务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79503.50元以“部分工程未结算”“工程量存在争议”为由拒绝支付。
当事人多次催讨,劳务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延。其中部分小工程项目因工程量小、资料不全,存在鉴定难的问题。若一并通过诉讼判决解决,可能会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诉求无法得到支持。时间一天天过去,当事人的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陷入了困境。
此时,当事人找到了从2020年开始执业的孙启发律师。孙律师已办理案件300余件,解答咨询上千人,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接手案件后,首先对各个工程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区分大工程项目和小工程项目,分析每个项目的欠款金额、证据情况及解决难度。通过审查发现,万科时代中心美湖里改造项目、众美青城1期及2期住宅项目、天津XX商业中心项目等小工程项目,虽存在鉴定难的问题,但劳务公司对欠款事实及金额无实质性异议;而XXX新建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等大工程项目,双方对工程量及工程款金额存在较大争议,需要进一步核实和结算。
基于以上情况,孙启发律师制定了“分案处理、灵活化解”的代理策略。一是先就多个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小工程项目进行调解,尽快追回部分欠款;二是撤回对存在较大争议的大工程项目的起诉,给劳务公司一定的时间配合结算,若劳务公司在规定时间内仍不配合结算,当事人可另行提起诉讼。
庭审中,孙启发律师向劳务公司明确了各个小工程项目的欠款事实及证据,强调劳务公司拖欠工程款的行为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律师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要求劳务公司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小工程项目的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劳务公司深知其拖欠小工程项目工程款的事实清楚,若继续诉讼将面临败诉风险,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同时也希望能够妥善解决大工程项目的争议。经过律师的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劳务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前支付当事人小工程项目剩余工程款79503.50元,若逾期未足额支付,需另行支付利息(以79503.50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1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LPR计算);当事人撤回对大工程项目的起诉,双方就小工程项目的纠纷再无其他争议。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巧用“自认”规则
在津南区的另一起建设工程纠纷中,二十五位农民工跟随当事人(包工头)在某建设工程项目中提供劳务。工程完工后,发包方及分包方长期拖欠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足额发放。当事人多次带领农民工向相关单位讨要工程款,历经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仲裁等多个程序,均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农民工们辛苦工作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情绪十分激动,多次与发包方、分包方发生冲突,矛盾不断升级。
为了彻底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当事人委托孙启发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发包方某建设集团公司、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连带支付工程款613161.41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78161.9183元。
孙启发律师接手案件后,全面梳理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包括建设工程劳务作业分包合同、工程量确认单、工资结算表、农民工证言等。通过分析发现,分包方某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曾在之前的案件中起诉过当事人,要求当事人进行工程结算,并提交了单方出具的结算材料,该结算材料中载明了具体的工程款金额。孙启发律师敏锐地意识到,分包方在之前案件中提交的结算材料属于“自认”,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作出的自认,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反悔。
基于这一关键发现,孙启发律师制定了详细的诉讼策略。一是以分包方之前提交的结算材料为核心证据,主张工程款金额,无需进行工程量鉴定,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二是强调发包方、分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其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三是在诉讼过程中向对方施压,促使其尽快支付工程款。
庭审中,孙启发律师提交了分包方在之前案件中出具的结算材料,指出该材料属于分包方对工程款金额的自认,应作为本案认定工程款金额的依据,无需再进行工程量鉴定,减轻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同时,律师详细阐述了发包方、分包方的付款义务,强调其拖欠工程款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
发包方、分包方深知其“自认”的结算材料对其不利,且面临着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的法律责任,同时也担心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在此情况下,孙启发律师抓住有利时机,向双方提出调解建议,希望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纠纷,避免双方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经过律师的多次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发包方、分包方共同支付当事人工程款490000元,分四期支付,若未按期足额支付,当事人可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就案涉项目的纠纷就此了结。
开设赌场案辩护
被告人程XX有多次犯罪前科,曾因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赌博罪等被判刑。2024年5至6月期间,被告人阚某某与储某某等人以营利为目的,在某市某区多地组织、开设流动赌局。程XX受储某某指使,负责选择赌博具体地点、布置赌场,并安排他人在赌场周边放风,对接赌场内部调度人员,在指定地点接送参赌人员。同期,阚某某通过电话、人传人等方式召集参赌人员,雇佣薄XX负责记账及提供赌资,雇佣李XX负责保管“水钱”及记录支取情况,雇佣他人负责看管参赌人员手机及调度接送车辆;刘XX明知阚某某开设赌场,仍提供资金帮助。
2024年8月1日,程XX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9月6日被逮捕,2025年3月31日被取保候审。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对程XX及阚某某、刘XX、薄XX、李XX等人提起公诉。
庭审中,孙启发律师作为程XX的辩护人,提出辩护意见:程XX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存在退赃行为,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查明,程XX虽有多次犯罪前科,但其在本案中受他人指使实施犯罪行为,起辅助作用,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宽情节,最终对其作出了从轻处罚的判决。
律师价值
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中,孙启发律师精准拆分项目,以调解锁定小工程款项,为大工程预留空间,避免了因证据不足导致的诉求无法实现的风险,以灵活策略高效追回欠款,化解结算难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律师精准锁定对方自认证据,强力施压促成调解,高效为二十五位农民工追回工程款,化解群体矛盾。在开设赌场案中,律师精准把握辩点,以从犯地位为核心,结合认罪退赃等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正视前科,平衡量刑,兼顾法律公正与当事人权益。
实践意义
在建设工程纠纷案件中,司法实践越来越注重通过调解等方式高效解决纠纷,同时对于证据的审查和运用也更加严格。对于存在争议的工程项目,分案处理是一种有效的策略,可以避免因部分证据不足影响整体诉求的实现。在刑事辩护中,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退赃情况等因素,对于从犯、具有坦白情节等被告人,会依法从轻处罚。
结尾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孙启发律师在处理案件时证据精细,能敏锐地发现关键证据;行动快速,接手案件后迅速制定策略;策略灵活,根据不同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案。无论是复杂的工程纠纷,还是刑事辩护,孙律师都能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是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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