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有这样一位律师,他叫杨龙,本科及研究生均毕业于著名政法院校西南政法大学,自2017年开始执业以来,已承办案件逾800件。他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家庭等多个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敏锐的细节捕捉能力,为多位当事人赢得了良好的辩护结果。
以余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例,案件历时近四年,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等多次程序。在审理过程中,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事实证据的充分性、构罪要件的符合性以及诉讼程序的合法性上。杨龙律师作为余某某的辩护律师,凭借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的专业背景,在一审阶段就敏锐地指出证据不足、构罪要件不符等问题。控方指控余某某参与寻衅滋事行为主要依据被害人一方的陈述及证人证言,但各言词证据在行为参与细节、时间线等方面存在明显矛盾,且缺乏监控录像、关联物证等客观证据直接印证余某某实施了指控行为。杨龙律师紧紧抓住这些证据瑕疵,在后续的上诉和重审过程中,不断强调证据链未达到刑事诉讼“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同时,针对控方主张余某某的行为符合“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杨龙律师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余某某有参加该起犯罪事实。此外,原审审理程序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形,杨龙律师也将此作为辩护的重点之一。最终,在第三次一审时,检察机关因证据不足撤回对余某某的起诉,余某某的刑事追诉程序终结。
陈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时指控陈某某虚构股东身份,骗取其他多名出资人及购房者的款项,数额巨大。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本案卷宗材料,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公安机关指控的事实、证据进行逐项梳理与论证。他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实陈某某存在“虚构身份骗取款项”的诈骗行为,本案事实认定不清、证据链条存在明显缺陷,并据此向检察机关提交了详细的辩护意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期间,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但补查后移送的证据仍未弥补原有缺陷。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陈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钟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杨龙律师在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详细了解案件的发生经过、主观心态及事后补救措施,核实案件关键事实,安抚当事人情绪,告知其相关诉讼权利及义务。同时,全面查阅本案卷宗,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明确案件争议焦点。经分析,他认为钟某某的行为虽涉嫌盗窃罪,但存在多项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钟某某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系初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案发后已全额退赃,将被盗车辆归还被害人,且通过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有效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自愿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基于这些分析,杨龙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书面辩护意见,重点阐述了钟某某的从宽处罚情节,且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杨龙律师的辩护意见,决定对钟某某不起诉。
杨龙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敏锐的细节捕捉能力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体现了他“专业创造价值,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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