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知道,在职场上有时候会和公司产生纠纷,这时候很多人就会想到劳动仲裁。但很多人不清楚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导致不知道该向哪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比如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和公司因为工资问题产生了纠纷,他想申请劳动仲裁,却不知道该找哪个机构,这就很让人头疼。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一、地域管辖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就像一个“定位系统”,明确了从地域上该由哪个仲裁机构来处理纠纷。比如小王在A市工作,公司注册地在B市,那么A市作为劳动合同履行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管辖权;B市作为用人单位所在地,其仲裁委员会也有管辖权。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这主要是考虑到方便劳动者维权,毕竟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履行地工作,相关证据等更便于收集。
二、级别管辖的情况
级别管辖主要是根据劳动争议案件的影响范围、复杂程度等因素来划分不同级别的仲裁机构的管辖权限。一般来说,基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一些重大、复杂或者有较大影响的劳动争议案件,可能会由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不过,具体哪些案件属于重大、复杂案件,各地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涉及人数众多、社会关注度高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可能就会由更高级别的仲裁机构来处理。
移送管辖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比如甲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一个案件,后来发现该案件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都在乙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内,甲仲裁委员会就会将案件移送给乙仲裁委员会。指定管辖则是指上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裁定的方式指定下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某一劳动争议案件行使管辖权。当出现管辖权争议,两个仲裁委员会都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或者都认为自己有管辖权时,就需要上级仲裁委员会来指定管辖。
四、特殊情况下的管辖
对于一些特殊类型的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劳务派遣形式的劳动争议,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再比如,企业破产后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结束后,可能会面临对方不执行仲裁结果的情况,或者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想要进一步维权等问题。这些后续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如果处理不好,可能会让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他们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保障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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