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不给开户籍证明怎么办?
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可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户籍证明。
市民在从事社会活动过程中,比如办理结婚登记、银行业务、养老保险、公证、抵押、购房、就学等事项时,需要证明身份的,只要提供公安机关颁发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就可以了。如果户籍确有特殊需要的,可以携带身份证到户证中心,由工作人员复印后加盖公章,但不出具户籍证明。
二、户籍的相关知识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结婚、离婚、收养、死亡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登记户口的册籍:古时也称户版、丁籍、黄籍、籍帐。我国户籍制度建立于商朝。
1.劳改、劳教注销,法律已经取消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以往已注销户口的被判处徒刑、被决定劳动教养人员、需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2.参加军队注销,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持有关证明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
3.出国、(境)人员户口,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户口的规定。法律已经取消出国、出境一年以上人员(对于以往已注销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注销的规定。对于以往已注销户口的人员,若要恢复户口的,仍按原有政策。对于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人员,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注销其户口。
4.死亡注销,由家属持死亡医学证明书;户口簿、身份证,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5.高校录取学生迁出:由本人持户口簿;入学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由户口内勤直接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6.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解除劳教本市人员落户:由本人持释放证、解除劳教或少管证明书;户口簿到原注销户口派出所申报,经户口内勤查核注销记录,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恢复户口。
自08年之后起公安机关就已经不再出具户籍证明了,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早就已经普及了,所以说需要民众证明身份的情况下,有关机构一般也会承认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本等这些有效证件的。如果该部门非要要求民众出具户籍证明,这样的要求实际上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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