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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总会发生借了钱不还的事情。这一点让收不回钱的受害人十分苦恼。有一种就是通过离婚的行为来将自己的资产进行转移,从而来躲避债务的责任,来达到“欠债不还钱,欠钱的都是大爷”的目的。如果这种情况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要不会自己应有的借款,应该用什么法律来惩罚这种恶劣的行为呢?我们来具体分析一下。
如果发现欠债的人带领其妻子或者丈夫去民政局的结婚部门或者政府公证部门分割财产后就离婚了,这时候我们不用担心,因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这种分割财产的结果可以被定义为没有效果的,另外我们还可以继续将被告人的妻子或丈夫也告上法庭,让她也得到应得的惩罚。
如果财产分割证明文件已经经法院公证了的,我们应该先按规定的流程撤销这种证明文件的合法性,再可以将被告人的妻子或丈夫也告上法庭,让她也得到应得的惩罚。
我国民法典明文规定,要债方完全有权利来撤销欠钱人的婚前财产分离的证明文件,当然这个前提是欠款人在财产分离前具备还清要债方欠款的能力。
另外,我国颁发的民法典中也有明文规定,像合同争议、还有像这种通过离婚不还钱的,如果存在有目的想用看似合法的手段来遮掩非法的事情,都属于恶意地想损害他人的权益,则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所以,如果此类现象发生在我们身上,我们不要慌张,冷静分析,抓紧时间赶紧通过合法途径保护自己,学会运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我们是欠债的一方,应端正自己的态度,诚信还债,不应抱有侥幸心理。知法守法应该是每个公民度应该遵守的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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