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商业世界里,小股东和企业时常面临各种法律困境。小股东杜XX投资食品公司后,虽持有10%股份,却长期无法参与公司经营决策,对公司财务状况一无所知。当他多次请求查阅相关资料时,却遭到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而某物业公司与XX集团签订十一年长租合同后,缴纳了巨额租金和保证金,却因房屋被第三方强占无法交付,XX集团还恶人先告状,试图没收款项。这正是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邹鹏鹏律师接手这些案件时面对的死局。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成立多年,在民商事法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
在杜XX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中,邹鹏鹏律师迅速理清证据链条。她指出股东知情权是法定权利,不以股东是否参与经营为前提。她依据自身在公司股权纠纷、股东知情权保护等领域的专业知识,精准定性,有力地论证了“知情权”的法定性与独立性,击碎了被告以“原告曾负责经营”为由的抗辩。在实务中,仅查看会计账簿往往难以发现深层次财务问题,邹鹏鹏律师凭借过往承办众多民商事案件的经验,坚持要求查阅会计凭证,并获得法院支持,为后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提供了核心证据基础。同时,她在诉讼请求中细化查阅的时间、地点及辅助专业人员的参与,确保判决能真正落地。
在物业公司与XX集团的房屋租赁纠纷案中,邹鹏鹏律师敏锐地指出“现状交付”不等于“无需交付”,按约交付租赁物是出租人的基本义务,被告试图通过“现状交付”将清退第三方的风险与责任转嫁给承租人,有违公平原则。她凭借在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复杂商事租赁纠纷等领域的专业深度,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确立了“交付义务履行在先”的原则,成功证明了原告行使的是合法的后履行抗辩权,粉碎了被告的违约构陷。最终不仅为客户追回800万本金,还主张了300万元违约金及高额资金占用利息,最大程度补偿了企业损失。
邹鹏鹏律师所在的律所有着独特的办案习惯。在处理案件时,律所习惯将不同办公室的律师关在同一间会议室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一习惯源于律所早期在处理复杂民商事案件时,需要不同专业背景的律师从多个角度审视案件,以确保对证据和法律适用的全面把握。合伙人会在上庭前花极长时间要求团队推翻己方逻辑,这是为了避免思维定式,提前预判对方可能的反驳观点,从而在庭审中更加从容应对。
案件结束后,法律带给当事人的是实实在在的改变。杜XX得以查阅公司资料,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物业公司追回了本金和违约金,避免了巨额损失。邹鹏鹏律师接下来将奔赴更多复杂的民商事案件战场,继续为委托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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