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波律师自2002年开始执业,始终坚持“忠于法律,维护正义。勤勉尽责,诚信执业。全心全意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办案理念。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成功处理了众多复杂案件。在某印务公司与向女士、王XX返还财产纠纷案(二审)中,原告某印务公司起诉被告向女士、王XX,称被告以“借款利息”为由,单方扣除了原告的货款5000元。湖北西陵律师事务所的曾波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面对被告“扣除的是借款利息”与“代公司扣税”的双重抗辩,进行了有力反击。他主张双方债务已清结,被告无权私自扣划货款。在二审中,曾波律师重点论证了被告提交的“公司扣税说明”与一审自相矛盾,且不符合常理,坚持要求被告个人承担返还责任。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认定被告向女士扣款无法律依据,系个人行为,应由其个人返还原告货款5000元及利息、邮寄费。这一案件充分体现了曾波律师“穿透表象、锁定责任”的能力,他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与证据质证,成功揭穿了被告试图将个人债务纠纷“上升”为企业间税务纠纷的企图。康XX、任XX与被告刘XX继承纠纷案也是曾波律师的经典案例之一。原告康XX、任XX与被告刘XX因任XX名下的房产继承问题产生纠纷,原告认为该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任XX的遗嘱处分了共有财产,侵犯了原告的权益,故起诉要求确认遗嘱无效并分割财产。曾波律师代理被告刘XX后,面对原告提出的收养关系、抚养关系等复杂事实,进行了有力的法庭辩论。他主张原告康XX已被他人收养,与生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已消除;原告任XX虽被抚养,但对房产贡献不足。曾波律师通过提交购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证据,构建了严密的证据链,力证任XX遗嘱的合法性与有效性。法院最终判决认定任XX的遗嘱部分有效,被告刘XX根据遗嘱继承任XX的房产份额,享有讼争房屋77%的份额,原告康XX、任XX分别享有11%和12%的份额。在这起案件中,曾波律师展现了处理历史遗留继承纠纷的顶级专业素养,他精准地抓住了“收养关系成立导致权利义务消除”这一关键法律节点,有效阻击了原告的诉求,维护了委托人家族财富的传承。在某通信公司与某实业公司加工承揽合同纠纷案(二审)中,上诉人某实业公司与被上诉人某通信公司因木质电杆煮柏油加工合同发生纠纷。一审判决上诉人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上诉人不服提起上诉,曾波律师作为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二审。他针对上诉人提出的“定金不成立”、“损失计算不合理”等上诉理由,进行了逐条反驳。主张双方合同明确约定了定金条款,且被上诉人已实际支付;对于损失部分,通过详实的证据链证明了损失的客观存在与合理性。在庭审中重点论证了上诉人违约事实清楚,其提出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二审法院采纳了曾波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认定因上诉人收款后出具的是预付款收据,定金条款未实际履行,撤销了一审关于双倍返还定金的判决,但对于被上诉人主张的误工损失,认为证据充分,予以支持,最终判决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各项损失合计9364元。这一案例体现了曾波律师“守住胜果、精准减损”的能力,在二审翻案压力下,依然能稳住阵脚、确保核心权益不流失。曾波律师拥有武汉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和华中科技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学位,持有执业证号14205200210825490。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在民商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案件。他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保持稳定、可靠的表现,始终以合规的方式处理问题,为委托人提供持续有效的法律服务。无论是复杂的商事纠纷,还是涉及家族财富传承的继承案件,他都能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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