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婷律师案情起笔:陷入犯罪漩涡
2024年3月,被告人苏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用银行卡接收和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情况下,提供本人3张银行卡及1部手机,还配合“刷脸”验证,帮他人从银行柜台取现41万元。其中,涉案资金包含吴X被网络诈骗的151200元、张某被网络诈骗的50000元,苏某从中获利4000元。3月21日,苏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还违法所得4000元,还缴纳补偿款50000元。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
律师介入:多管齐下辩护
项婷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多次会见苏某,向其说明法律后果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苏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积极配合侦查,为后续从宽处理打下基础。同时,项婷律师推动苏某及其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4000元,并主动缴纳补偿款50000元,展现出苏某的悔罪诚意。此外,项婷律师还充分挖掘苏某的从轻、减轻情节,强调其无犯罪前科,系初犯,且有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退赔等情节,向法庭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庭审辩论:争取从轻判决
庭审中,项婷律师提出苏某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积极主动全额退赃,缴纳补偿款,有真诚悔罪表现等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对苏某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由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苏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适用速裁程序,项婷律师表示同意并配合。
判决结果:缓刑四年终获
2024年6月27日,法院当庭宣判,采纳了项婷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被告人苏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4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苏某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未上诉。至此,在项婷律师的努力下,苏某避免了实刑羁押,成功获得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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