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庭进入证据质证环节。在性侵(幼女)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出示了包括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一系列证据。余贤龙律师坐在辩护人席上,身体微微前倾,眼神专注地看着公诉人展示的证据。他从自己面前的文件袋中取出提前准备好的资料,资料上标记着各种重点和疑问。
余贤龙律师开始对电子数据进行质证。他站起身,双手拿着资料,逐点分析电子数据中存在的问题。他仔细指出其中一些数据的关联性不足,部分聊天记录的解读存在偏差。他的声音沉稳而坚定,每一个观点都清晰明确。法官坐在审判席上,认真地倾听着,不时用笔在笔记本上记录着。对方公诉人则皱着眉头,仔细聆听余贤龙律师的质证内容,同时在自己的资料上做着标记。
余贤龙律师完成了对电子数据的质证。法官微微点头,示意公诉人进行回应。公诉人站起身,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文件,针对余贤龙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反驳。公诉人强调这些电子数据是经过专业鉴定的,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余贤龙律师认真地听着公诉人的回应,眼神中透露出思考的神情。
余贤龙律师再次起身,对公诉人的回应进行了反击。他详细解释了自己提出质疑的依据,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法官在一旁认真权衡着双方的观点,不时询问双方一些细节问题。
在虚拟货币矿机交易合同纠纷案件中,余贤龙律师代表原告方进行陈述。他从文件袋中拿出合同和支付凭证等证据,向法庭展示。他指出,根据国家十部委文件,虚拟挖矿违背公序良俗,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法官仔细查看了证据,询问被告方对此的看法。
被告方进行答辩,提出合同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应认定为无效。余贤龙律师迅速做出回应,他进一步阐述了合同无效的法律依据,并强调被告公司注销、股东未实缴出资、清算违法等问题。法官认真记录着双方的观点,表情严肃。
开庭后第55分钟,余贤龙律师继续深入论证法定代表人配偶收款、参与经营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他列举了相关的证据,包括银行流水和经营记录等。法官对这些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询问被告方是否有其他证据反驳。
休庭前10分钟,在性侵案件中,余贤龙律师再次强调被告人对被害人年龄主观认知存在合理误区,双方系网恋关系,交往过程具有自愿成分等观点。法官表示会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在虚拟货币矿机交易案件中,余贤龙律师总结了自己的观点,强调原告方要求被告方连带返还13万余元的合理性。法官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余贤龙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实务近十年。在这两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庭审中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严谨的逻辑。在性侵案件中,他精准识别辩护空间,从多个维度制定精细化辩护策略;在虚拟货币矿机交易案件中,他熟悉当地裁判口径,精准适用法律,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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