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面临刑事指控,当事人往往陷入迷茫与焦虑,不知如何应对复杂的法律程序和强大的公诉机关。他们困惑于罪名的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充分,以及如何为自己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而李建鹏律师,以其独特的专业背景和办案思路,为当事人带来了新的希望。
以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为例。原审法院认定甲X与乙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以举报和曝光负面信息等手段相威胁,向多家单位索要钱财,构成敲诈勒索罪。甲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乙X也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二人不服提出上诉,甲X委托了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李建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指出,甲X与乙X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索要钱款,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而非敲诈勒索罪,原审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同时,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在二审庭审中,李建鹏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尽管检察机关出庭意见认为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但二审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李建鹏律师的部分意见。最终,撤销了原审中对甲X、乙X犯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甲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与原判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乙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李建鹏律师之所以能在这起案件中取得如此良好的辩护效果,与他的复合背景密不可分。他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参与办理多起省域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这种经历使他兼具公诉人与辩护律师的双重视角,在证据审查、法律适用争议分析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在办案过程中,他通过精细化阅卷、证据链重构、法律适用争议剖析等策略,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问题。
李建鹏律师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他现任北京德和衡(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辩护委员会主任,还担任山西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他以“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专业立身,精益求精”为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法律战场上,李建鹏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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