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审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准予离婚的判项;变更抚养费为:张X支付2024年2-3月抚养费5400元,自2024年4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至孩子十八周岁;驳回张X其他上诉请求。”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贾如梦律师为当事人不懈努力的过程。
贾如梦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多件,在民商事、刑事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在家事纠纷方面颇为擅长。此次张X与李X的离婚纠纷二审案件中,贾如梦律师接受上诉人张X的委托。接案后,贾如梦律师迅速对一审判决及上诉理由进行了全面分析。她初步判断,张X上诉主张孩子抚养权变更难度较大,但降低抚养费和明确探视权以及分割共同财产存在一定的争取空间。
证据收集阶段存在不少难点。张X仅提供了离职证明来主张现无固定收入,以证明原判抚养费过高。贾如梦律师深知这一证据的单薄性,但仍围绕此展开工作。同时,对于共同财产问题,虽然女方在微信聊天中认可存在存款10万元及父母赠与孩子的4.6万元,且女方离职补偿金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但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证明力需要进一步强化。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抚养费是否应降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以及探视权如何明确上。上诉人张X主张现无固定收入,要求降低抚养费;而被上诉人李X则坚持原判抚养费标准。对于共同财产,双方各执一词。贾如梦律师在庭审中,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抚养义务和财产分割的相关规定,强调张X离职的事实对其经济状况的影响,认为原判抚养费过高。同时,针对共同财产问题,她指出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可以证明女方存在相应的财产情况。
在抚养费调整这一具体环节,贾如梦律师成功扭转局面。法院最终认定张X主动离职不能成为降低抚养费的充分理由,但因离职事实确已发生,酌情将抚养费从2700元/月调低至1500元/月。虽然共同财产和探视权主张因证据及程序原因未获支持,但贾如梦律师通过二审程序为当事人争取了更为合理的抚养费标准,也为后续另行主张权利保留了路径。贾如梦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庭审经验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为当事人减轻了长期的经济负担,体现了她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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