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苏州,申请人桑某某在被申请人江苏某服务外包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但被申请人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且涉及经济补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多项争议。桑某某提起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等各项费用。对于桑某某来说,面临着多项诉求交织,若分别处理会导致程序冗长、维权成本高昂的困境。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面对这起复杂的劳动争议案件,制定了“整合诉求、一揽子调解”的诉讼策略。在证据准备阶段,他系统梳理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工资发放记录、考勤记录、工作期间沟通记录等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计算工伤待遇,依据《劳动合同X》关于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规定核算相应金额。在仲裁庭上,陈步青律师与被申请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多轮沟通,向对方阐明进入裁决程序的弊端,并从诉讼成本、企业声誉等角度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有利之处。经过多次协商,双方逐渐缩小差距。
在调解方案设计上,陈步青律师创造性地提出“190000元打包调解+20000元违约金保障”的方案,将全部诉求整合为一个总额,既满足当事人核心利益,也为被申请人提供明确支付预期,20000元违约金的设置还确保了调解协议的履行。
最终,经苏州市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申请人于XXXX年X月XX日前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190000元,如未足额支付需额外支付20000元违约金。本次纠纷处理后,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和经济纠葛。该结果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双方的劳动争议,避免了冗长的程序和高昂的维权成本,让桑某某顺利获得应有的赔偿。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