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6月29日,在浙江省台州市的一家餐饮店发生了一起意外事件。被上诉人曾XX受雇于这家个体工商户性质的餐饮店,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约定月工资4800元。当天,曾XX在店内打扫卫生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滑倒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胫骨平台后缘撕脱骨折等伤情,由此产生了多项经济损失。曾XX就赔偿事宜与餐饮店协商无果后,委托了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的陈秋秀律师和王XX律师代理诉讼。陈秋秀律师从2023年至今在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执业,执业证号为3310202311728454,其服务地区覆盖浙江-台州。此案件为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曾XX作为普通劳动者,面临着索赔困难的困境,他的诉求便是获得合理的经济赔偿。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曾XX系在工作期间受伤,判令餐饮店赔偿其各项损失20240元。然而,餐饮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曾XX伤情并非在店内受伤、一审专家意见不能作为定案依据、责任比例过高,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曾XX全部诉请。案件进入二审阶段,陈秋秀律师作为曾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
陈秋秀律师曾任XX校法学学会会员、杭州XX公司法律顾问,还是入选台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青年律师。她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处理此类案件上得心应手。接受委托后,她迅速展开工作。首先,快速梳理上诉人的上诉核心诉求及理由,结合一审判决及案件全部证据,精准定位上诉人上诉理由的漏洞,明确抗辩重点,针对性制定二审代理策略。期间,她多次仔细查阅卷宗,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反复推敲。
其次,全面梳理证据链条。她重点整合录音证据、病历资料、房东证言等核心证据,详细分析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反驳上诉人关于受伤事实不成立的主张。针对上诉人对一审专家意见的异议,她通过查阅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依法说明该意见的合法性及证明作用,同时指出上诉人未提交有效反证,进一步强化抗辩说服力。
最终,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认定事实无误,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曾XX成功守住了一审判决确定的20240元赔偿款,这最大限度弥补了他因受伤产生的经济损失。曾XX对陈秋秀律师评价颇高,称赞她专业又负责。陈秋秀律师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敬业精神,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一名律师在二审维权中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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