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1年10月30日,上诉人某公司与业主方某公司签订《桩基工程施工合同》,业主方将隆回县某住宅小区1-10号楼桩基工程发包给上诉人公司。2013年7月23日,被上诉人杨X与上诉人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作协议》,承包3、4、6、8栋桩基工程。2020年9月19日,杨X与业主方公司结算,因已支付工程款数额双方争执不下,杨X起诉,上诉人公司对一审判决支付金额不符,引发二审。聂嘉仪律师自2017年开始在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执业,承办案件逾900件,擅长刑事辩护和合同纠纷。她在多起二审、再审案件中“逆风翻盘”,还担任长沙市律协民专委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调解员。
接受公司委托后,聂嘉仪律师第一时间到相关法院调取一审判决书及全部证据材料。由于业主方公司与上诉人公司就涉案工程从一审打到再审,她又分别到二审、再审法院调取全部材料深入研究。为了全面了解涉案工程款支付问题,她多次约见上诉人公司负责人沟通交流,让负责人回忆工程款支付细节和流程。经过反复交流和对银行转账明细的研究,负责人回忆起业主方公司每次支付工程款都打到共管账户,未经业主方授权钱无法转出,且大部分工程款由业主方与杨X直接结算。银行明细显示,2014年1月27日、2014年3月24日,业主方公司分别向共管账户转账83万元、80万元,且到款当日原封不动转了出去。聂嘉仪律师通过对比支付凭证中杨X的银行账号,确认这两笔款项转到了杨X账户。最后法院支持了这两笔款项已支付的事实,为客户减损163万元。
在这起建设工程纠纷二审案中,二审时效紧、证据繁杂,聂嘉仪律师高效完成了多案材料的调取、阅卷与上诉提交。针对客户“已付款未被认定”的诉求,她通过反复沟通工程付款细节、深挖证据,从银行流水中锁定关键突破。这起案件对同类纠纷有重要参考价值。首先,在建设工程纠纷中,即使时间跨度长、证据繁杂,也可以通过深入挖掘银行流水等证据来还原付款真相。其次,律师与当事人的充分沟通至关重要,能帮助当事人回忆起关键细节。再者,对于二审案件,律师要全面了解相关联案件的情况,以便更好地把握案情。最后,在处理建设工程纠纷时,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每一个疑点,不放过任何可能影响案件结果的线索。
从司法实践来看,建设工程纠纷中工程款支付的认定一直是难点问题。随着司法的发展,法院对于证据的审查越来越细致,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的证明力逐渐得到重视。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注重从细节入手,通过多方面的调查和分析来构建证据链。同时,对于跨时久、当事人记忆模糊的案件,律师要善于引导当事人回忆,挖掘关键信息。聂嘉仪律师在这起案件中的做法,为其他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也体现了在建设工程纠纷中深入调查、精准取证的重要性。
在另一起文XX涉案强奸幼女罪一案中,一天晚上,文XX(案发时未满16岁)约王X(案发时未满14岁)出来玩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5年后文XX被抓获归案。聂嘉仪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对接检法机关。她详细核实案件细节,安抚当事人情绪,指导其通过照片、社交平台记录等回忆取证。还走访当事人原生家庭,助力其找回尘封快手账号,固定双方恋爱期间亲密互动、无厌恶情绪的关键证据。结合多学科知识,她以恋爱互动证据质疑“强迫”情节,主张双方自愿,作无罪辩护,并指出案件核心疑点。最终促成检察院调整量刑建议,达成“判二缓三”的缓刑结果。这起案件打破了当地同类案件零缓刑的记录,体现了聂嘉仪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精准的辩护策略、创新的取证方式以及对法理平衡的得当把握。
在开设赌场罪案件中,湖南某公司相关人员制作涉赌APP,文某成为代理招揽玩家获利。2024年某月,文某主动投案并退缴违法所得20000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在五岁幼女猥亵案中,聂嘉仪律师团队在审查批捕7日内紧急介入,面对检察机关初始倾向批捕的高压态势,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查全案证据,构建严密辩护体系,通过多轮沟通和法律意见阐述,将检察官初始批捕意见变更为不批准逮捕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这些案例反映出聂嘉仪律师在民商事和刑事案件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出色的办案能力。在民商事合同纠纷中,她能够通过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为客户争取最大利益;在刑事案件中,她凭借精准的辩护策略和创新的取证方式,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帮助。同时,这些案例也体现了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审查、辩护策略运用等方面的重视和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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