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某某是一位普通农民,20xx年x月至x月,她受他人雇佣,在微信群里利用手机号、验证码注册淘宝等手机APP,从中获利9280元。20xx年x月x日,张某某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东平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日被取保候审,后又被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东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张某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将案件移送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张某某的处境十分艰难,一旦罪名成立,她将面临刑事处罚,这无疑会给她的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
在这个关键时刻,张某某委托了王永强律师担任其辩护人。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余件,尤其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余件。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主任等,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与成熟的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王永强律师第一时间开展辩护工作。他依法会见张某某,详细询问案件发生的全过程,仔细核实涉案细节。通过与张某某的交流,他明确了张某某系被他人雇佣参与相关行为,主观上对行为的刑事违法性认知程度较低,主观恶性较小,且仅实施了注册APP的辅助行为,未参与公民个人信息的获取、倒卖等核心环节,获利数额明确且固定。这一步骤体现了王永强律师对案件细节的把控能力,他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因素,通过与当事人的深入沟通,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基础。
接着,王永强律师全面查阅本案全部案卷材料,梳理案件证据体系。他对张某某的涉案情节、获利金额、行为作用等关键事实进行细致分析,精准定位案件的辩护要点。在这个过程中,他不放过任何一份证据,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反复推敲,确保能够找到最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方向。
在精准定位辩护要点后,王永强律师积极与东平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进行沟通交流。他提交专业的辩护意见,着重指出张某某的行为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系受雇佣参与,在涉案行为中起次要作用。同时,张某某具有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交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议检察院对张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他的沟通能力和专业素养在这个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能够用清晰、准确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让办案人员充分了解案件的实际情况。
此外,王永强律师协助张某某完成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指导并推动张某某及时退交全部违法所得9280元,充分展现张某某的悔罪态度,为案件获得有利处理结果奠定基础。
最终,东平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全面审查本案事实与证据,充分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20XX年4月8日,东平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张某某不起诉,仅建议行政机关对其违法所得进行没收。张某某的刑事追诉程序正式终结,未被追究刑事责任,本案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
王永强律师始终秉持着“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