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戎畅律师,2019年通过司法考试,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以来,秉承尽职尽责、踏实、务实、不夸大承诺的原则,接受法律咨询多达1.5万个,承办各类诉讼、非诉案件近500件,得到同行、当事人的认可和信赖,还拥有中国管理科学学会培训中心颁发的高级建设工程法务师、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企业法律顾问等证书。他擅长合同与消费纠纷、遗产继承及婚姻家事纠纷、劳动纠纷、侵权责任、房产与物业纠纷、债权债务等各类案件。下面为大家讲述他经办的一起合伙退伙协议效力认定及合同纠纷案。
纠纷爆发:百万退股款引发争议
原告郑某、王某系夫妻,因合伙项目退股事宜,持四方签订的退股协议起诉被告牛某、吴某,要求二人支付退股款100万元及逾期利息。牛某委托戎畅律师应诉,主张案涉协议为吴某无权代签、违反合伙约定及法定程序、退股金额无依据,请求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吴某未到庭应诉。这起纠纷的核心在于退股协议的效力以及退股金额的合法性。
律师破局:多方面展开抗辩
戎畅律师围绕无权代理、表见代理不成立、合伙退伙程序违法、金额缺乏清算依据展开抗辩。他提交了合伙协议、离婚证明、项目亏损证据等材料,指出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进行财务清算,应认定无效。法院审理查明,原被告曾签订联合办学合伙协议,原告实际投资41.08万元,案涉退股协议由吴某代牛某签名,虽牛某后续有还款与承诺,但未取得全体合伙人同意,不符合退伙法定与约定条件。
庭审交锋:证据与法律的较量
在庭审过程中,戎畅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清晰的法律逻辑,与原告方展开了激烈的交锋。他强调退股协议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定和约定程序,不能仅凭一方的意愿就确定退股金额。而原告方则坚持退股协议的有效性,认为被告应按照协议支付退股款。双方在法庭上各执一词,气氛紧张。
判决落地: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判决理由是案涉退股协议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违反合伙协议关于不得抽回出资、转让需股东会确认的约定,不符合合伙退伙法定程序;原告未能证明退股符合约定条件及100万元退股款的合法依据,诉讼请求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戎畅律师在大额商事纠纷中法律定性、程序抗辩、证据攻防的核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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