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鉴春律师自2009年执业至今,已承办逾1000件案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以万X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为例,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在审查批捕阶段,辩护律师多会强调当事人的部分从轻情节,但较少能直接提出不予批捕的有力观点。一般只是简单说明当事人有悔罪表现等常规内容,对于案件的整体分析和关键情节的挖掘不够深入。
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李鉴春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他在接受委托后立即会见万X,全面了解案情,确认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为初犯、偶犯,无前科。同时,他动员家属主动退赔8000元,并劝导万X认罪认罚。在案件移送审查批捕后,及时向承办检察官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其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情节,不符合逮捕必要性条件。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大概率会被批准逮捕,进入后续的审判程序,最终可能会面临较重的刑罚。因为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犯罪资金数额较大且有获利的案件,通常会被认定具有社会危险性而予以逮捕。
不同的是,实际结果是检察机关采纳了李鉴春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作出不予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随即对万X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之后在审查起诉阶段,李鉴春律师继续跟进,结合案件进展及万X的悔罪表现,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建议适用缓刑法律意见书》,检察机关采纳建议,在起诉时提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决万X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与常规结果相比,李鉴春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不仅让当事人避免了被羁押,还争取到了缓刑的轻缓化处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结果充分体现了李鉴春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独特的视角和出色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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