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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采纳律师全部辩护观点,充分考量被告人病情特殊性、毒品数量少、认罪悔罪、社会危害性低等情节,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A拘役五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在毒品犯罪“严打”的司法政策下,这样的判决结果实属罕见。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凌灿伟律师的专业与执着。凌灿伟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约12年,在刑事辩护等领域经验丰富。他接到此案后,初步判断虽然被告人依法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但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这一特殊情况可能成为案件的突破口。
证据收集过程中,关键的精神病鉴定意见是重点。凌灿伟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审查,依据法医精神病学专业知识,将鉴定意见中关于被告人病情的内容转化为合法有效的法律从轻依据。这一动作的法律依据在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的特殊身体状况等情节可以作为量刑时的考量因素。
庭审中的争议焦点在于,在毒品犯罪严打背景下,能否对被告人适用缓刑。凌灿伟结合当事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无严重成瘾、家庭监护条件具备等因素,依据《刑法》中关于缓刑适用的条件,向法院提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将这些多重因素进行整合,形成一个不可忽视的轻判体系,让法庭全面了解被告人的情况。
正是在对精神病鉴定意见的专业解读环节上,凌灿伟成功扭转了局面。他把“病情”变成了从轻理由,打破了毒品案件缓刑的壁垒,以精细化情节辩护实现了缓刑适用,展现了刑辩律师的专业硬实力,也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兼顾了特殊主体的权益,实现了法律刚性与司法温度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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