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董X诉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行政确认案中,通常情况下,此类工伤行政确认纠纷案件,律师多会围绕工伤认定的常规条件,如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方面进行举证和辩论,强调直接的工作关联来争取认定工伤。沈怡君律师从201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几百件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比约80%。在这起案件中,这位律师选择了不同的路径。沈怡君律师深入研究相关法规,着重从“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体育比赛、文艺表演受到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入手,强调夏XX是受单位指派参加体育比赛,前往训练场地训练的行为应视为受单位指派参加文体活动,以此作为关键突破点进行辩论。
按照常规,此类案件若仅从常规工作关联角度辩论,很可能维持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原告无法获得工伤赔偿。然而,实际结果是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某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认定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依法撤销该决定,并判令被告于二个月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这一结果与常规可能出现的结果差异显著,为夏某某的家属争取到了获得工伤赔偿的法律机会,体现了沈怡君律师在行政诉讼中的独特策略和专业价值。沈怡君作为吉林万珏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背景,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与众不同的办案思路和能力,在这起工伤行政确认案中,其特色策略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当事人带来了更有利的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