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甲因所经营企业业务需求,购买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留存48000余条。虽未获利且及时删除信息,但因用途涉及“挂靠”违法,入罪标准适用“非法获取5000条以上公民个人信息”,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提起公诉,赵骄虎律师前期争取不起诉未获支持。后期辩护时,重点强调当事人“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及悔罪表现。在证据收集上,律师从当事人企业经营记录、与信息提供者沟通记录等方面入手,调取相关文件和聊天记录,发现当事人未实际获利及及时删除信息的证据。在证据链搭建上,将这些证据与当事人自首、认罪认罚的情节相结合,形成完整证明体系。庭审前,进行法律检索,准备类似案例;庭审中,围绕有利情节辩论,回应公诉机关指控。最终,法院考虑这些情节,对当事人适用缓刑,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此案例为南京地区同类案件提供了参考:一是明确类似案件合法使用与违法使用的界定标准;二是强调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在量刑中的重要性;三是提醒企业在业务中规范处理公民个人信息。
2025年8月24日凌晨,当事人甲X驾照注销状态下醉酒驾车,遇酒驾检查点倒车逃跑后被查获,血液酒精含量121.9毫克/100毫升。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起诉,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三千元。赵骄虎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甲X血液酒精含量相对较低,驾照注销并非实质无证驾驶,且无任何前科劣迹,系初犯、偶犯,人身危险性较低。庭审前,律师进行模拟法庭,预测公诉机关观点;庭审中,围绕这些辩护意见辩论,应对公诉机关质疑。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甲X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此案例参考价值在于:一是为类似驾照注销状态下醉驾案件的辩护提供思路;二是强调血液酒精含量、前科劣迹等因素在量刑中的考量;三是提醒驾驶者遵守交通法规,避免酒驾。
上述两个案件中,赵骄虎律师均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挖掘有利情节、合理搭建证据链、制定有效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展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在南京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犯罪案件的认定和量刑愈发注重证据和情节综合考量。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应关注律师的实战经验和量化战绩。赵骄虎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争取到了有利结果,值得南京地区刑事犯罪案件当事人及家属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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