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艺术培训成为众多家长培养孩子兴趣、提升素养的选择。然而,一些培训机构的不规范经营,却让家长们陷入了“交钱易、退费难”的困境。就像本案中的原告A,为自己的孩子原告B在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购买了少儿艺术培训课程。当时,双方签订了书面服务合同,明确约定了课程内容、服务期限以及上课规则,原告A还一次性支付了数万元的课程费用。被告承诺会提供正规系统的培训,按约定课时提供教学服务。
可是,现实却给原告一家泼了冷水。原告B因为年龄较小,仅仅参加了少量体验课或赠送课程,合同约定的正式课程一次未上或者只上了极少的课次。2022年底,被告突然通知暂停上课,之后便长期关门停业,工作人员也失联了,经营场所人去楼空,完全失去了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原告A尝试了多种渠道联系退款,却都没有结果。
就在原告A感到无助的时候,他们找到了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的杨稳定律师。杨稳定律师是一位有着4年执业经验的专业律师,她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目前还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她长期深耕于民商事法律领域,尤其擅长交通事故、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婚姻家事等法律事务,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五百件,实务经验十分丰厚。同时,她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以及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杨稳定律师接手案件后,围绕“被告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全额退还剩余费用”这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了代理工作。她仔细研究了合同约定、付款记录、上课记录以及被告停业的事实等证据。在这个过程中,杨律师精准地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将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失联拒服”的行为认定为根本违约。
在庭审中,杨律师清晰地论证了被告已经构成严重违约,依法应当退还全部剩余款项并赔偿利息损失。她指出,原、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是合法有效的,被告收取费用后却未按约定提供教学服务就关门停业,这是明显的违约行为。而且,针对原告B未上课或者少上课的高比例剩余课时,杨律师严格按照课时比例核算退费金额,没有被机构的单方格式条款所限制,确保了家长已支付的未消费费用能够100%退回。
此外,杨律师还突破了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即可免责的误区,依法主张资金占用费。她认为,原告的资金被占用期间是有实际损失的,所以应该获得相应的赔偿。最终,她的主张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在诉讼流程方面,杨稳定律师采用了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简化了举证流程,缩短了诉讼周期。这样一来,家长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生效判决,避免了长期的诉累。而被告在收到法院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也未提出任何抗辩意见,法院依法对本案进行了缺席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杨律师的代理意见合理合法,原、被告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最终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费数万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
杨稳定律师一直秉持着“用责任与担当践行律师使命”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庭审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为原告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服务。她从案件细节中梳理关键事实,突破争议焦点,制定了最优的诉讼策略,兼顾了效率与效果,全力追求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她既以过硬的专业能力赢得了庭审优势,又以耐心、同理心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用法律的力量守护了公平正义,真正解决了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这个案件也为同类“机构跑路”案件树立了典型的胜诉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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