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的主角是被告人A,他利用工地监工的工作便利,在数月内多次秘密窃取厂区电缆,然后变卖获利。这起案件由相关法院进行审理,被告人A面临着法律的审判。在这起案件中,既遂金额近万元,未遂金额数千元,总计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当被告人A得知自己面临的指控时,整个人陷入了极度的焦虑和恐慌之中,他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样的结果。
李晖律师在被告人A家属的委托下介入了这起案件。家属是在被告人A被采取强制措施后,第一时间就找到了李晖律师。李晖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
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内,虽然还没有卷宗,但李晖律师多次会见被告人A。首次会见时,他不仅向被告人A了解了案情,更重要的是向其讲解了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告知其拥有核对笔录、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等诉讼权利,防止被告人A在侦查人员的讯问下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李晖律师还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向被告人A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他焦虑的情绪,建立起了彼此之间的信任关系。
之后,当卷宗到了检察院,李晖律师开始仔细阅卷。他善于制作“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A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都成为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李晖律师果断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削弱了控方的证据体系。
在庭审发问环节,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A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
李晖律师还全面梳理了盗窃次数、金额、未遂情节、到案情况、退赔能力等情况,提出了坦白、部分犯罪未遂、全部退赔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预缴罚金、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等完整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晖律师的辩护观点,认定被告人A具有坦白、未遂、退赃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决被告人A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A原本担心会面临更重的刑罚,而实际的判决结果实现了同类案件较轻的量刑。
李晖律师自2002年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在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这起盗窃案的成功辩护,充分展现了李晖律师的专业能力和对案件的精准把握。打官司就是要抓住每一个细节,这起案件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就是李晖律师对证据的细致分析和辩护策略的合理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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