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建筑行业,工程款拖欠问题一直是众多施工企业的心头大患。对于那些辛辛苦苦完成工程建设的企业来说,拿不到应得的工程款,不仅影响企业的资金流转,甚至可能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今天要讲述的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就深刻反映了这一痛点问题。
某建设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原告A】)与某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被告C】)签订了街巷道路硬化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A】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工程,工程完工后15日内【被告C】需支付结算工程款。【原告A】秉持着专业与负责的态度,按期完成了工程并交付使用。然而,【被告C】却只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剩余的大额款项就像石沉大海,任凭【原告A】多次催要,始终没有下文。在这种情况下,【原告A】陷入了两难的境地,一方面工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拿不到工程款,企业的运营受到了严重影响。
就在【原告A】一筹莫展的时候,他们找到了王宏亮律师。王宏亮律师是山西君略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自2013年投身法律行业以来,他始终恪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及民商事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承办过一千余件案件,其中成功办理相关刑事及民商事案件300余件,尤其在刑事犯罪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同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也有着卓越的表现。他还是长治市律师协会诉讼仲裁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长治市律协协会行业监督委员会委员、长治市民事法务专业委员会委员,2018至2021年被长治市律师协会评为“长治市优秀律师”,2025年被评为长治市优秀工作者。
王宏亮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他深知,在这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是关键。他全面梳理了合同、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核心证据。在庭审中,【被告C】以现任负责人对工程不知情、合同存在形式瑕疵、不认可利息与误工损失等理由进行抗辩,试图拒绝足额付款。面对被告的无理抗辩,王宏亮律师凭借着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逐项进行了驳斥。
他指出,案涉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原告A】已经实际履行了施工义务,【被告C】也支付了部分工程款,这足以证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工程结算表经过被告方时任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且载明“验收结算”,再结合建筑业统一发票,完全可以证明工程总价款。而被告没有提供任何相反证据来否定欠款事实,按照法律规定,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拖欠工程款是需要支付相应利息的。
王宏亮律师围绕欠款事实、证据效力、违约责任、利息计算等焦点问题,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他的每一个观点都有理有据,每一个论据都精准有力。在整个庭审过程中,他展现出了一名资深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风范。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法有效,【原告A】已经完成施工并交付使用,【被告C】未按约定支付剩余工程款构成违约。法院对原告提交的工程结算表、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全部采信,认定欠款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法院作出判决,【被告C】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A】剩余工程款数十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不合理诉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C】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充分体现了王宏亮律师的专业价值。他在证据梳理方面精准高效,快速锁定了合同、结算单、发票、付款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直接锁定了欠款事实。在抗辩驳斥上专业有力,针对被告的无理抗辩,依法逐项击破,稳固了胜诉基础。在法律适用上准确到位,准确适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明确了违约责任与利息起算标准,实现了【原告A】合法权益的最大化。实战效果也十分显著,在被告消极抗辩、拖延付款的情况下,通过诉讼实现了全额工程款及利息的支持,切实解决了企业的回款难题。而且,他在办案流程上规范高效,从立案、举证到庭审辩论全程专业把控,缩短了审理周期,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彰显了民商事诉讼专业代理能力。
王宏亮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无论是重大刑事案件还是普通民商案件,他都以极致用心为当事人提供最优法律服务。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成功帮助施工企业追回了长期拖欠的款项,有效维护了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村居工程欠款纠纷提供了典型参考。相信在未来,王宏亮律师会继续以精湛的专业能力、务实的办案作风和坚定的法治信仰,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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