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山西忻州,一起因运输合同债务承担引发的民事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我方当事人作为运输服务提供方,在20XX年底前为A公司与XX公司提供运输服务,之后向这两家关联公司主张支付剩余运输费及逾期利息。一审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剩余运费,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A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坚称其与我方当事人不存在合同关系,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此时,当事人找到了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的吕泽宇律师。吕泽宇律师毕业于忻州师范学院法学专业,2019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2020年在山西惠胜昌律师事务所实习,2021年正式成为执业律师,至今已有5年执业经验,擅长处理金融、建设施工合同等合同纠纷等各类诉讼及非讼业务。
接受委托后,吕泽宇律师带领团队立即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他们重点梳理了《企业询证函》《单位分科科目三栏账》《拉运明细》《借记卡账户历史明细单》等关键证据。在这个过程中,律师们多次开会讨论,对每一份证据进行细致分析,确保这些证据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清晰证明我方当事人与A、XX两公司之间存在事实上的运输合同关系,而且两公司均已实际支付过部分运费。
针对A公司上诉提出的免责的债务承担主张,吕泽宇律师团队深入研究《企业承包经营合同》及《交接备忘录》等核心文件。他们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经过多次论证,明确指出相关协议仅约定了A公司对XX公司此前债务的继续履行,并未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债务转移,也未获得我方债权人的明确同意,因此不满足免责的债务承担的法定要件,XX公司并未脱离原债务关系,仍需对我方当事人承担付款责任。
到了二审庭审阶段,A公司提交了新证据,试图证明我方主张的运费中包含了应支付给案外人的款项。吕泽宇律师团队对此进行了细致质证,在确认该笔款项属实后,主动向法庭提出对诉讼请求金额进行相应核减。这一专业、诚信的办案态度最终获得了法庭的认可。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吕泽宇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部分支持了A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关于XX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部分,将A公司应支付的运费金额,在一审判决基础上核减了案外人款项,最终确定为449,117.51元,一、二审诉讼费用由各方按责任比例分担。
当事人对吕泽宇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称赞他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厘清了复杂的债务关系,不仅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清晰的参考。吕泽宇律师也表示,将继续秉持以法律规定及事实经过为基础,综合运用个人专业知识及其他资源,为当事人提供更专业、可靠、优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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