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纠纷的世界里,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死亡原因的认定、仲裁裁决的撤销争议以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问题,常常让当事人陷入困境。而鹿静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背景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这些复杂的法律事务中展现出卓越的能力。
鹿静律师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本科,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十余年。她现任江苏立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1500件,在民商事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刑事等领域都有深入的实践。尤其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案件方面,占比约60%,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王XX等因郭X交通事故后死亡,要求被告张X和XX公司赔偿各项费用。被告张X委托鹿静律师代理此案。鹿静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指出郭X虽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但出院87天后死亡,现有证据无法明确其死亡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不能直接认定死亡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未支持原告关于死亡赔偿金等的赔偿请求,仅判决被告承担部分合理费用,如医疗费、护理费等。鹿静律师通过严谨的逻辑分析和对证据的精准把握,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纠纷中,申请人张XX以仲裁员枉法裁决、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被申请人隐瞒关键证据等理由,请求撤销徐州仲裁委员会的裁决。被申请人徐州XX公司委托鹿静律师代理。鹿静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指出申请人主张仲裁员枉法裁决无生效刑事法律文书或纪律处分决定确认;被申请人未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裁决也未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最终,法院驳回了申请人的撤销申请,支持了被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鹿静律师再次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判断能力取得了胜利。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公司完成防火门供货及安装工程后,被告方未付清款项。一审法院判决被告方支付欠款及利息,被告甲公司等不服上诉。鹿静律师代理相关被告方,在二审中围绕案件是否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人应否承担付款责任等焦点进行辩论。最终,二审法院确认本案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维持原判,案款全部执行到位。鹿静律师在案件中准确把握法律关系,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多年的执业历练,让鹿静律师养成了积极沉稳、果敢严谨的办案风格。她始终恪守职业道德准则,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缜密的逻辑思维和高效的实务操作能力,在法律领域不断深耕,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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