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来看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案件。被告人张XX,因涉嫌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张XX与“阿X”在柬埔寨赌场做“叠码仔”时相识,“阿X”向其大量借款。2025年,“阿X”联系张XX称要归还借款,因张XX不敢收境外转款,“阿X”表示通过地下钱庄用无卡现金存款的方式转款。张XX未自行接收,而是将转款用于归还公司猪肉款,并提供了公司出纳翁X的个人银行账户。“阿X”先后三次共转入人民币XX万余元,其中有部分是商水县居民李XX、张XX、胡某某被诈骗的资金。案发后,张XX退赔被害人李XX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公诉机关认为张XX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张XX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这起案件存在几个办案难点。首先,要证明张XX是否明知转入的资金是犯罪所得存在一定难度。因为张XX称不敢收境外转款,似乎表明其对资金来源有所顾虑,但又将账户提供给“阿X”转款,其主观认知较难判断。其次,资金流转涉及地下钱庄和多个账户,调查资金流向和性质的证据收集工作较为复杂。
付文杰律师从2021年开始执业,处理过不少类似刑事案件,对这类案件的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有一定经验。他在接手案件后,仔细研究了案件材料,发现张XX在整个过程中未直接接收转款,而是将其用于归还公司债务,且有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的情节。于是,付文杰律师提出张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具有坦白、积极退赃并获得部分被害人谅解的情节。在庭审中,付文杰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解读,向法庭阐述了自己的观点。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XX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但采纳了付文杰律师提出的与量刑情节相符的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类似的刑事辩护思路,在另一起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案件中也得到了体现。被告人林X因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起诉。2011年底,林X丈夫王X与相关人员签订了药品销售代理协议,后与方X商定分工合作。为提升药品使用量,他们从药品回款中提出促销费给予相关医务人员。经司法会计鉴定,林X等人向十一家卫生院相关人员支付促销费共计人民币三百余万元,王X、林X从中非法获利共计人民币四百余万元。公诉机关认为林X伙同他人,在药品销售中为谋取竞争优势,给予相关医务人员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且林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林X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这起案件的办案难点也不少。其一,促销费的支付涉及众多人员和较长时间跨度,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难以保证。其二,要确定林X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需要对整个犯罪过程进行细致梳理和分析。
付文杰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对案件中的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他发现林X在共同犯罪中并非主导者,主要是按照他人安排参与促销费的分送工作。于是,付文杰律师在庭审中强调林X系从犯的情节,为其争取从轻处罚。
律师价值
在这两起案件中,付文杰律师的独特作用体现在多个方面。在证据重构上,他仔细审查案件材料,从众多证据中梳理出关键信息,为案件的辩护提供有力支持。例如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中,他通过分析张XX的行为和资金流转情况,提出张X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观点。在时机把握上,付文杰律师在庭审中准确阐述辩护观点,让法庭充分了解被告人的情节和从轻处罚的依据。在法律适用方面,他依据相关法律条文,为被告人争取合法权益,其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
实践意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院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认知、行为方式以及是否有退赃退赔等情节来量刑。对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法院会重点关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具体作用,以及行贿数额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同时,认罪认罚制度在刑事审判中得到广泛应用,被告人的认罪态度会对量刑产生重要影响。
结尾
回到中普通人的困惑,付文杰律师在处理这类刑事案件时,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证据和法律适用,提出合理的辩护意见。他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分析,确定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在两起案件中,付文杰律师都在庭审中有效阐述辩护观点,其提出的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帮助被告人获得了相对较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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