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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某入职酒店担任工程安保部经理后,酒店却以卢某严重违纪、失职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拖欠工资、拒付销售提成,还未依法缴纳社保。卢某在酒店不服仲裁裁决提起诉讼后,委托了武汉地区湖北诺亚律师事务所的李红丽律师进行应诉维权。李红丽律师自2019年开始在该律所执业,至今已有7年。
在案件处理初期,李红丽律师凭借曾在大型国有企业从事法务工作十余年积累的公司法务实战经验,迅速对案件进行分析。她指出酒店作出的违纪单不符合规章制度、不具备法律效力,直击程序违法这一关键问题,否定了酒店辞退卢某的依据,成功推翻了酒店合法解除的理由。
随着案件推进,李红丽律师利用自己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精准主张卢某的各项权益。她明确各项赔偿的合法依据,无论是拖欠的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是销售提成及社保损失,都有清晰的法律支撑,使得所有合理诉求均得到法院认可。
庭审阶段,李红丽律师专业地进行抗辩。她逐一反驳酒店的指控,清晰地陈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凭借在处理各类民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经验,她推动法院驳回了酒店的全部主张。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解除,酒店支付卢某拖欠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销售提成及社保损失,驳回酒店全部诉讼请求,劳动者核心诉求全额得到支持。李红丽律师也因出色的表现,在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获评“千名村(居)满意法律顾问”,2024年6月获评“湖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同年7月受聘第七届武汉市律师协会理事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城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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