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广东肇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张X(原告)与某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之间产生了纠纷。2019年4月起,张X入职被告处担任焊工,接受被告跨项目调度、微信群管理、钉钉考勤及工资核算,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2023年4月,张X在被告承建的项目工地作业时受伤,被告却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并否认劳动关系。张X先后经历劳动仲裁和一审诉讼,均以败诉告终。此时,他委托了广东政勤律师事务所的黄宇杰律师代理二审程序。
黄宇杰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自2022年执业以来,熟悉掌握工伤理赔案件的全流程以及因工伤理赔衍生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案件。他秉持着以扎实的法律专业功底为根基,以企业法务积累的实务经验为依托,聚焦工伤维权痛点难点,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维权服务的执业理念,接手了这起棘手的案件。
黄律师团队以劳动关系从属性核心要件为突破口,采用证据补强—抗辩拆解—逻辑闭环三步策略重构案件论证体系。首先,紧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劳动关系从属性三要素,即人格从属性、组织从属性和经济从属性。
针对一审证据薄弱点,黄律师团队补充提交了四大类关键证据。在管理从属性方面,收集了被告为各项目组建的微信群记录、钉钉打卡记录以及被告工作人员与张X的微信沟通记录;经济从属性上,提供了银行流水和被告实际控制人的转账记录;组织从属性方面,有张X以被告员工名义转发的招聘广告截图、项目记工表和工地安全交底文件;同时,还提供了反驳劳务派遣的关键证据,因为被告始终无法提供劳务派遣协议或费用结算凭证。
在抗辩拆解环节,黄律师直击被告逻辑漏洞。否定临时性劳务,通过多项证据证明关系稳定性;破解工资代发误区,强调被告的举证责任;修正入职时间,使其与相关证据时间线吻合。
经过黄律师的努力,二审法院全面采纳了他的代理意见。认定张X与被告具备人格、组织、经济从属性,劳动关系成立;劳务派遣抗辩不成立;确认双方自2022年10月21日至2023年4月1日存在劳动关系。最终判决撤销一审民事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被告承担。
张X对黄宇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精准把握案件关键,通过扎实的证据链为自己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黄宇杰律师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他在工伤维权领域的专业实力,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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