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宁波,新材料公司与粮食收储公司的不动产登记纠纷备受关注。新材料公司法定代表人吴某诉请粮食收储公司法定代表人陆X配合将1823.47平方米房屋过户。原来,2001年被告拟将旗下粮站资产以100万元转让给村集体,实际由原告全额支付该笔款项,之后原告与被告分公司补签《土地房产转让协议书》。2002年土地顺利过户,但房屋过户手续一直未办理,被告辩称未达成房屋买卖合意、原告未付足对价,不同意过户。
杜海亮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凭借其浙江警察学院法学本科学历以及浙江大学法学在职研究生的学术沉淀,敏锐地确定了以“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已付合理对价、房地权利主体应一致”为核心的代理思路。他曾任职于市级公安机关,积累的公法实务经验与案件研判能力在此发挥了重要作用。庭审中,律师提交转让协议、100万元付款凭证、土地过户材料及村委证明等关键证据,主张被告分公司的签约行为对被告具有约束力。同时,依据“房地一体”原则,强调土地使用权已归原告,房屋理应配合过户。最终,法院采纳全部代理意见,判令被告履行过户义务。此案明确了企业分支机构签约行为对总公司的约束力,强化了不动产“房地一体”的核心原则,为同类不动产登记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清晰的实务指引。
另一起章某与凌X、景X的侵权责任纠纷同样具有典型意义。章某诉请二人交付指定微信号并赔偿50万元,凌X、景X则提起反诉,主张对章某名下的抖音、快手账号享有50%使用权益,同时要求章某支付欠款65万元、删除双方合作拍摄的51个短视频。
杜海亮律师团队接受凌X、景X委托后,梳理双方合作运营自媒体账号的事实,确定“通过反诉主张账号共有权益、明确账号归属与补偿方案”的核心代理思路。作为浙江省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宁波市名优律师人才库律师等,杜海亮律师拥有广阔的行业视野。在庭审调解阶段,他就账号权属划分、视频素材交付、款项支付节点及违约惩罚条款,与原告展开多次协商,最终促成调解协议达成。协议不仅明确了账号最终归属与补偿金额,还设置严格违约条款保障凌X、景X的收款权益,同时厘清了合作视频的使用边界,为自媒体账号这类数字资产、网红经济的处置提供了范例。
杜海亮律师从事法律行业工作已十多年,他深耕专业领域,秉持“专业、严谨、负责”的执业理念,办理的多起案件为所在地区首例案件。他系统梳理并深度研判3000余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类裁判文书,编撰的案例汇编成为律所内部办理同类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未来,他将继续为更多客户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推动相关行业规则的不断完善。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