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0月17日,原告祁X作为第三人公司员工,在跟车押送物料途中,因被告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驾驶员胡X操作不当受伤。事故发生后,被告起初承诺负责费用,后却不再理会。由于考虑两家公司合作关系未报交警,导致证据链极不完整,原告维权陷入困境,损失难以得到赔偿。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满林强律师展现出其曾作为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的优势。面对被告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辩称主体错误、应走工伤赔偿程序,以及被告胡X不承认责任等情况,满林强律师凭借在交警调解工作中积累的对事故责任认定和证据收集的经验,对本案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梳理。他重新审视案件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为后续的诉讼策略制定奠定了基础。
为了证明案件事实,满林强律师多方努力寻找证人。他利用自己在处理各类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积累的人脉和资源,成功找到了三位证人出庭作证。这些证人详细说明了事发时的基本情况,为案件提供了关键的事实依据。同时,满林强律师还将与被告通话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交,辅助证明本案事实。这种全面收集和运用证据的行为,体现了他在证据处理方面的专业能力。
在法庭辩论阶段,满林强律师依据《侵权责任X》第三十四条,清晰阐述被告胡X作为被告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行为时致原告受伤,应由被告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他的辩论逻辑严谨、条理清晰,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最终,2019年7月19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云南某商贸有限公司需支付原告祁X人身损害赔偿金人民币212959.93元。满林强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原告在证据极其欠缺的情况下反败为胜。满林强律师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高级权益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所办理的潘某诉云南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221户高空抛物损害责任纠纷一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普法宣传作用,其在法律界有着较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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