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天水市秦州区的便民市场,王XX、辛XX、王XX三位摊主满心期待着通过辛勤经营过上安稳日子。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冲突打破了这份平静。他们与相邻摊位的夏某某、闫XX因琐事产生矛盾,进而引发厮打。之后,夏某某竟纠集闫XX持械返回,不仅砸毁了三原告的摊位,还对他们三人进行殴打。王XX被打成重伤二级,辛XX是轻伤二级及轻微伤,王XX也受了轻微伤。看着被砸毁的摊位和受伤的身体,三位摊主陷入了绝望,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巨额的医疗费用和无法正常经营的损失让他们感到无比无助。这样的案子,梁小龙律师执业13年来已经办过1038件。
梁小龙律师是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的一名资深律师,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同时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做律师前,他曾先后任职于乡镇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及税务机关,在基层治理、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与行业认知,这让他对刑事及民商事案件有独特视角。2022年6月,他还凭借扎实的专业素养与实践能力,取得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
接受委托后,梁小龙律师迅速投入工作。凭借1000多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在这类案件中,准确核算赔偿金额和收集有力证据是关键。曾经在基层执法部门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不在简单地罗列赔偿项目,而在对每一项赔偿进行细致的计算和举证。他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仔细核对每一张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相关证据,对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进行严格核算,精准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法律知识欠缺导致的权益受损。
在庭审中,梁小龙律师清晰阐述代理意见,有力论证二被告人的侵权责任及赔偿义务。他指出,二被告人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他的论证逻辑严谨、条理清晰,让法官和对方当事人都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最终依法认定二被告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同时支持了三原告的合理诉求,判决二被告人共同赔偿三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共计57552.92元。这场官司以三原告的胜利告终,三位摊主心中的阴霾终于散去。
梁小龙律师表示:“抱朴守道,为而不争。我始终坚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委托人,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他们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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