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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帮助5人 3.3w浏览 匿名 2020-10-07 辽宁辽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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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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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2008年1月1日颁布的《劳动合同法》第一次对劳动合同的违约金作了明文规定。本法中明确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
    2、23条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在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全文
    13 20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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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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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约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A.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B.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金的约定无效;C.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是部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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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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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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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培训机构违约怎么处理退钱
[律师回复] 解析:
若培训机构违反合同约定,则可采取如下五项策略加以应对:
第一,与该运营方展开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
其次,恳求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以期达到双方满意的结果;
再者,可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又或者,根据此前与运营方签订的仲裁协议,提请对应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最后,亦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当消费者面临培训机构违约且拒绝退还学费等问题时,可自由选择上述五种途径中的任意一种,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六)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鉴定,鉴定人应当告知鉴定意见;
(七)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或者依照本法提起诉讼;
(八)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责应当予以必要的经费等支持。
消费者协会应当认真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成立的其他消费者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及其章程
开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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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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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境外购物二次销售违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海南地区的代购活动属于违法行为,任何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会受到严厉惩罚。
为了避免某些人假借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便利来进行非法活动,海关总署特地做出了相应规定,明确表示此类行为将接受法律制裁。
据悉,海南离岛的旅客每年都有高达10万元人民币的免税购物额度,而且购买次数没有限制。
为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公平性,防止不法分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购买免税商品以获取不当利益,海关总署严正声明,任何企图通过借用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名义获得非法利润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根据海关总署的严格要求,海南离岛的旅客如若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商品,或者将所购得的免税商品在国内市场上再次出售;
在购买或者提取免税商品时,提供虚假的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身份证件或旅行证件,或者提供虚假的离岛信息,那么海关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同时,这些违规者将被禁止在三年内享受到离岛免税购物的优惠政策,并且会被依法纳入相关的信用记录中。
除此之外,如果离岛免税商店存在将免税商品销售给规定范围以外的对象,超出规定的品种或者规定的限量、限额销售免税商品,出租、出让、转让免税商店经营权等行为,海关将勒令其立即整改,并可能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在一年内因上述违规行为而被海关警告超过三次的离岛免税商店,海关有权暂停其从事离岛免税经营业务,暂停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情节特别严重的,海关甚至可以撤销该离岛免税商店的注册登记。
同时,离岛免税商店还必须按照进口货物的标准补缴相应的税款。
法律依据:
《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第三条
离岛免税店应按月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在首次进行纳税申报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资料:
(一)离岛免税店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二)国家批准设立离岛免税店(含海南省人民政府按相关规定批准并向国家有关部委备案的免税店)的相关材料。
第八条
离岛免税店应将销售的离岛免税商品的名称和销售价格、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南省税务局规定的报送格式及传输方式,完整、准确、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公司法定代表人私刻公章是否违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中,当行为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私自雕刻公司公章时,通常需要承担行政违法的责任。
但是,如果这种私刻公章的行为导致他人利用此种公章进行了欺诈活动,那么行为人可能就会被视为诈骗罪的共犯。
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伪造、变造或倒卖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以及印章等文书材料的行为,将面临最高达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处罚,并且还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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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交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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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网赌被传唤交保证金是否涉及违法行为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网络赌博无疑是非法的行为,如果因此触犯法律而被警方传唤并接受询问和作笔录,且在笔录中坦诚承认参与了网络赌博活动,那么具体的处理方式将视具体情况而定。
若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着相应的刑事指控甚至是罚金处罚。
因此,所涉及的法律条文可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第八十五条
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
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
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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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交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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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对案件处理有何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
针对公安部门处理行政犯罪案件的权限范围确立的原则是,依据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构负责管辖相关案件。
然而,若将案件交由当事人居住地的公安机构负责审理更为合适,那么也可将案件转交给该地区的公安机构进行处理。
对于行政犯罪案件的受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构负责管辖;
其次,如在犯罪行为人常住地执行犯罪的情况下,为更有效地保护公众利益,可以考虑将案件移交给相应地区的公安机构进行审理,但原则上,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等严重犯罪行为的案件不在此列。
关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定义,它涵盖了犯罪行为的实施场所及与之相关的所有地点,例如犯罪行为的起始点、经过的路线、终止点等等。
如果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持久性或持续性的特点,那么犯罪行为连续、持久或持续实施的所有地点均视为犯罪行为发生地。
而犯罪结果发生地则包括了犯罪对象遭受侵害的地点、违法所得的实际获取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等。
至于犯罪行为人的居住地,则包括其户籍所在地和长期居住地。
长期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后,最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接受治疗的情况除外。
对于需要移交给犯罪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构管辖的行政案件,犯罪行为地公安机构在移交之前必须及时收集证据,并积极配合犯罪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构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十条
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但是涉及卖淫、嫖娼、赌博、毒品的案件除外。
违法行为地包括违法行为发生地和违法结果发生地。
违法行为发生地,包括违法行为的实施地以及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违法行为有关的地点;
违法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违法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违法行为发生地。
违法结果发生地,包括违法对象被侵害地、违法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在医院住院就医的除外。
移交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的行政案件,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在移交前应当及时收集证据,并配合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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