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上的继承的总原则是什么:国际法规定的继承主要是指国家继承,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分别是条约继承和非条约继承。非条约继承,包括财产、档案、债务等的继承。
2.根据1978年《关于国家在条约方面的继承的维也纳公约》的规定,按照领土变更的不同情况,分别适用以下不同的规则:1、领土转移。当被继承国的部分领土转移给继承国成为继承国领土的一部分时,被继承国的条约自继承发生之日起对所涉领土自动停止生效,继承国的条约同时对该领土生效。
?2、合并。国家合并时,在继承发生之日对任一被继承国有效的条约继续对继承国有效,但原则上只适用于该条约在继承发生之日对之有效的那一部分继承国领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