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二、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就本案而言,因法律上规定,外公不属于直系亲属,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扣工资也无可厚非。但是,以上规定不完善也不人道,例如:配偶的父母去世就无需料理吗?爷爷、奶奶去世就不需要参加吗?因此,情理的角度,还是给予一定的假期,至于扣不扣工资,企业酌情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