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况下,若寄养的宠物犬咬伤他人,主要责任应由替代饲养者承担。
然而,若能证实受害方存在过错行为,则替代饲养者无需承担此部分责任。在此种情况下,无论是由于狗的主人或是其他第三者的过失导致意外,受害者皆有权向其单独或同时提出侵权赔偿申请,狗的主人亦可在向受害者做出赔偿后,向相关的第三人进行追偿。
根据法律规定,饲养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的,此类饲养者需负起全责赔偿,除非饲养者能够证明受害者自身存在过错。例如,若在饲养过程中,宠物犬咬伤了无辜路人,且该路人并未故意挑衅自家的宠物犬,那么,作为饲主,就必须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