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当遇到以下几种情况时,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解除与女性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
首先,如果劳动者患有职业病或在工作过程中由于意外伤害而导致丧失或部分丧失了劳动能力;
其次,如果劳动者因为疾病或受伤而处于规定的医疗期限之内;
再次,当女职工正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的产假期间以及哺乳期间;
最后,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