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员工在离职时无须经过企业方面的批准,然而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规范进行操作。鉴于法律具有的强制力,劳动者在就业关系中所享有的提出离职申请的权益能够得到妥善保护。关于劳动者需提前30日通知企业的辞职要求,企业并没有权利做出选择。由此可见,在预先告知期限截止之后,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即告解除,劳动者有权自由离开企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