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有一个朋友在最近面试成功了一家机关单位,并且签了无固定劳动合同,但是他又害怕工资待遇不好就想问机关单位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吗?

帮助10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3-20 贵州铜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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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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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关单位无固定劳动合同是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单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劳动者的条件确实满足,但我不得不强调一点的是,在行政单位如果是编内人员,行政单位给你满足你所提出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如果不是编内人员,那么就不能享受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同工同酬的待遇。
    全文
    12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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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行政事业机关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可以同工同酬的,但是工资福利待遇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你说的行政单位就是上述法条里的国家机关,按照此法规定,你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但是中国的法律规定有很多特色,比如法院里边的书记员有国家机关编制和无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之分,有编制的人员工资很高,书记员月工资上千吧,没编制的工资很低,就几百元而已。以上就是关于机关单位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吗的解答,望采纳。
    全文
    8 201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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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无固定劳动合同可以享受同工同酬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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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享受什么待遇?
劳动合同享受的福利待遇包括:工资,工作时间和休假、以及保险福利。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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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代驾接单途中骑车受伤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代驾期间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时,除了要依据被代驾者(车主)与代驾者之间的法律关系进行裁定之外,通常还会参考车主所投保的各类保险具体情况,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来明确保险责任方以及应承担的赔偿金额。
然而,若赔偿金额超过了保险人所能承担的范围,那么剩余部分则将由代驾者(即代驾人员或者代驾公司)负责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双方之间的代驾行为属于无偿性质,那么这种情况下,代驾者与被代驾者之间就构成了帮工关系。
在此基础上,除非代驾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否则所有责任都应当由被代驾者承担。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抵押合同效力待定的规则有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范,合同在未得到权力方认可之前,其法律效能尚未确定,只能等待权力方的最终确认后才能生效,若权力方对该合同不予确认,那么该合同将无法发挥相应的法律效应。
此类合同之所以称做“效力待定”,主要源于它们在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实际地位与权限上存在尚需完善之处,例如缺乏行为能力、代理权或处分权等关键要素。
对于合同的权力方而言,他们有权决定是否承认该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权力方选择承认该合同,那么该合同便具备了法律效力;
反之,如果权力方选择否认该合同,那么该合同将失去其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取决于权力方的最终决策。
此外,当合同的权力方尚未做出决定时,合同的相对人(即合同的另一方)有权通过书面形式向权力方发出催告,要求权力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0天内给予答复。
如果权力方在这期间没有给出任何回应,则可视为权力方已经拒绝承认该合同。
在此种情况下,合同的相对人仍享有撤销该合同的权利,但必须采取书面通知的方式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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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是否可以同时享受?
工伤待遇与烈士待遇显然是不可以同时享受的,两者在适用的主体上是不一样的,工伤待遇一般是建立在劳务关系上的,而烈士待遇一般是工作人员因公导致的,如果存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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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受伤两个月后复查出新伤情还能追加赔偿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当交通事故导致的伤害赔偿之后,若原有的旧疾再次发作且与本次事故具有直接的因果关联性,那么相应的赔偿责任应当承担。
具体而言,关于交通事故所涉及的赔偿费用额度应当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慎判断,其中所包含的赔付项目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
首先,医疗费用,即对患者在接受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医药治疗费用的赔偿,通常情况下,这部分费用应当以患者所在地的治疗医院所开具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的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为依据来加以确认。
如有必要,可委托法医进行进一步的鉴定;
其次,误工费用,即对受害者因受伤而无法正常工作所损失的工资收入的赔偿,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标准应当按照受害者实际受到的损害程度、康复状况,并参考法医鉴定结果或者治疗医院所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因素来确定;
第三,伙食费用;
第四,护理费用,即对受害者在遭受伤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的赔偿,这部分费用的计算标准通常需要以法医的鉴定结果或者治疗医院所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第五,交通费用,即对受害者前往所在地医院治疗或者必须转院治疗期间,其本人及其必要的护理人员所产生的交通费用的赔偿;
第六,住宿费用;
第七,营养费用;
第八,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是指在侵害人的侵权行为给受害者带来肉体上的痛苦或者身体伤残、死亡的同时,也给受害者或受害者的近亲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和创伤,
因此,给予受害者或受害者的近亲属一定的经济补偿方式;
第九,残疾赔偿金;
最后,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
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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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进入公诉后会通知受害人家属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公诉案情的情况下,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提起诉讼并展开审理和裁决过程中,通常并不需要向被告人家属进行相关通知。
然而,当此类案件进入公开审理或公开宣判阶段时,法院是无需承担通知家属的义务的。
当然,如若被告人家属聘请了律师以提供法律咨询与辩护服务,那么诉讼程序的进行过程中,法院也理应提前向其所属的律师展开通知工作。
而对于尚未成年且需家长监护的被告人来说,法院在对其实施审理以及作出最终判决过程中,则必须确保法定代理人能够到场参与并见证整个司法运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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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退休有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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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劳务报酬所得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务报酬所得涵盖了以下几类收入范畴:
首先,工资、薪金所得,这主要指个人在担任某种职务或被雇佣的情况下所获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其他与就业相关的各项所得;
其次,劳务报酬所得,这种类型是针对个人从事各种劳务活动所产生的所得;
再者,稿酬所得,这是指个人由于其作品通过图书、报纸杂志等媒介进行出版和发表而获取的相应收益;
此外,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各类特许权的使用权所产生的所得;
然而,提供著作权使用权的所得并不包含在稿酬所得之内;
最后,经营所得也是其中之一;
另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这是指个人持有债权、股票等资产时所产生的利息、股息、红利等收益;
财产租赁所得,这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财产转让所得,这是指个人出售有价证券、股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辆船舶以及其他各类财产所产生的收益;
最后,偶然所得,这是指个人因参加抽奖、彩票中奖、赌博赢钱等活动而产生的意外收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一)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二)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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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工伤待遇后影响其他待遇吗?
享受工伤待遇后是不影响其它待遇的,职工的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都不影响,而且如果职工是因为车祸认定为工伤的,即便是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车祸的肇事方还会支付民事赔偿,这两个并不冲突。职工被认定工伤,经过鉴定后就可以拿到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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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非因工死亡社保待遇和正常员工一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职工非因工死亡后的相关待遇,我们做出以下说明:
首先,该职工的法定亲属有权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申请领取相应的丧葬补助金以及抚恤金。
其次,他们还可以对该职工社会保障系统中的个人账户余额进行合法继承。
至于具体的福利待遇标准,我们建议您参考各地省级政府所制定的相应法规与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
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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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子女会受到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解析:
作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子孙后代所遭受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子女无法接受学费标准较高的私人院校的教育资源。
除此之外,其他的羁绊大部分是针对于那些失信被执行人自身的活动和出行行为,例如他们不能够租赁豪华写字楼、高级酒店以及公寓等场合进行办公运营;
在他们行使公共交通权利的过程中,也不能够选择诸如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较高级别以及舒适程度更高的出行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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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能否同时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与商业保险待遇可以同时享受。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商业性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不因此免除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法定义务。职工获得用人单位为其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赔付后,仍然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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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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