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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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未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恶意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

一般用人单位会从职工每个月的工资中扣取相应的社保费用,这样的克扣工资是被法律允许的,是合法行为。要是单位胡乱克扣职工工资的话,也就是我们说的恶意克扣工资,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究竟恶意克扣工资有哪些法律责任?律图为您详细介绍。

恶意克扣工资的法律责任

所谓克扣工资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依据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克扣劳动者的工资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

如果劳动者遇到被单位恶意克扣工资的情况,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然后劳动监察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则可以要求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必要时,你还可以委托律图专业律师来为您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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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恶意克扣工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包工头克扣工资,农名工该怎么办呢
1、农名工与包工头之间成立劳务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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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同时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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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所以,农名工可以要求老板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农名工的工资
6、若包工头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可以直接包工头要求支付工钱,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对方一直拖欠,无法协商的,农名工可以将包工头和具备用工主体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行动建议
1、如果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可以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方公司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如果可以,给包工头打电话做个录音,证明对方不支付农名工劳动报酬的事实并要求老其按约定支付农名工报酬
3、农名工可以找当地的建委,建委有个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内部简称请欠办,目前在工程办理施工许可证之前都会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去清欠办办理相关手续,承诺在建设过程中决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向新办理这一手续的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征收数额较大的保障金,进一步完善了专项保障制度。让他帮农名工回拖欠的工资。
4、目前很多电视台都设有热线帮助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及帮助群众调解各种纠纷。农民工讨要工资也可以拨打电视台热线电话,很多电视台都会给予帮助,效果也不错。
5、如果农名工把上述两点同时用效果会更好。
6、先与包工头和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用上面方法,还不行的行的话,诉讼解决,若包工头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对方也一直拖欠,无法协商的,农名工可以将包工头和具备用工主体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待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七、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可委托银行发放农民工工资。
4、《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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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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