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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疗费。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以票据为准。进行计算。
第二,误工费。根据实际收入的标准乘以误工时间计算。
第三,伙食费。伙食费也较住院生活补助费,根据中院天数乘以当地公职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计算。
护理费,根据医嘱确定的护理人员的数量,乘以护理人员实际收入和护理天数进行计算。
交通费,以实际产生的交通费用以票据为准。
住宿费,根据住所的必要性,参照当地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报销标准进行计算。
营养费,根据医嘱,然后确定啊营养标准。
这个20年的计算,是以60周岁以下的人啊计算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五年计算。残疾用具费以实际购买残疾用具产生费用以票据为准。丧葬费是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六个月进行计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根据死亡人员的年龄,如果60周岁以下,乘以20年。60周岁以上,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五年计算。生活费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按照是农村还是城镇人口的人均消费数据进行计算。如果是未成年人,算到18周岁为主。如果是60周岁以上的人,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岁以上。按五年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伤残或者是会死死亡,根据当地法院啊一般则请决定一定的费用。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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