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名顶替国家财务的一般有冒名顶替领取奖金、彩票,冒名顶替诈取国家公私财物、冒名顶替他人签订合同获得钱财等等。对于这类冒名顶替罪具体的刑期和罚金数额由法院综合全案确定,需要考虑其他影响量刑的因素,比如自首、坦白情节,初犯、全额退赃,如果有受害方的谅解书等,法院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当遇到此种案件时应当严格依照本规定定罪量刑。
二、对于冒名顶替骗取国家钱财罪判刑的情节严重程度划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冒名顶替骗取公共财务罪情节严重程度有明确划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