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的书写无固定的准则和模式,只要注明两方的信息写清两方的诉求即可。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两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娃儿与何方共有生活,未与娃儿共有生活的一方对娃儿生养应承受的花费、支付的方式及时限;
三、共有财产的分配(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有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职责;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时限;
七、不与娃儿共有生活一方的看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两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