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住宿管理制度为给员工创造一个良好、优美、舒适、整洁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制度,以遵照执行。
一、凡经单位同意住宿的员工,均应服从办公室对住宿的统一调整安排
二、住宿员工应自觉爱护居住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避免厕所、水池和下水道的堵塞,实行卫生值日,及时倾倒垃圾。
三、爱护住宿房内的所有物品,包括医院物资和住宿房内墙壁、地板、地砖、家用电器、厨房用具、家具等固有设施,员工入住时应办理物品领用手续,如发生损坏、丢失一律照价赔偿。
四、未经允许不得将个人的家具放在住宿房内,不允许饲养宠物。
五、未经允许住宿房内不能有院外人员留宿。
六、注意防火、防盗,节约能源。出门关好门窗及水电气开关,不能私接电源和超负荷用电,出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七、院内住宿者除遵守上述有关规定外,还应随时保持宿舍区走廊、通道等周边环境的清洁卫生。不丢垃圾和杂物在走廊和通道上;不乱倒脏水;不使用明火炉具和电炉;不在宿舍区内燃放烟火和鞭炮;自行车按规定地点摆放。
八、员工如需退房,应办理宿舍财产、物资、钥匙交接手续,若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附:“员工住宿标准的规定”、“员工住宿的申办程序”。